都希望丫頭有一份工作,但是不希望她為了事業而選擇放棄家庭和要孩子,怕她以後會後悔.
尤其我家LD挺鄙視學法律的.又說閨女去學法律,大部分時候都在做流水線上的文字工作.要拚上partner也得掉一層皮,不值得.
不過我反駁說,美國不也出了Gingsburg這樣的傑出女性?去了高院做大法官,同時也養兒養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