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也是早給型,趁著娃,如果能找到配偶,都年輕,早享受,很多都是過時不候,或是過時變質,留到娃都老了,給有啥意義啊。

來源: 2025-01-02 09:54: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