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車禍,都是兩個保險公司相互交涉談判,跟當事人都沒啥關係.因為我公婆一次也是出車禍,告了對方
但是對方都沒有出現,而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的.
像樓下馬來人的情況,
一般有行車記錄儀,她老公要是開了應急燈,那就是責任在鹿上.也就是保險公司各自負擔費用.然後受保人已經漲保險.
如果他當時撞到鹿上,人也有點懵,沒來得及打開應急燈,也是情有可原,這個時候保險公司也會給對方索賠,因為肇事人並不是故意弄出車禍的...
一般這種意外事故,會有個賠償的cap吧,看馬來人當時買的車保的具體細節..我家是50還是60萬,都由保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