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頭一年,送給我一個跑步機,還是花了3000塊。隻因我說要家裏有個跑步機就可以健身了。
結果他買的這個,也不過一年,就操作盤有點問題,給我當晾衣架子了。後來搬家兩次,我們居然不知道怎麽把跑步機給扔掉。以為收垃圾的不要呢。
還有他喜歡宋電子產品。可是又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那一陣微軟surface pro剛出來,他就送。我很不喜歡。因為覺得它又沒有laptop方便,當tablet又太重,結果給我束之高閣有四五年沒碰過。
送珠寶首飾,就在mall裏被人騙。應該去Costco啊,質量好一些不說,要是我不喜歡了,還可以退。
每次他一送禮物就開始抱怨,而且我也發愁送給他什麽好。最後就是不要相互送了,不合心意還浪費錢。自己喜歡啥就買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