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還是普度給我個回音。告訴我進了WL。
最後我都用別的校的I20去申請簽證了,結果普渡姍姍(四月底)來遲告訴我,轉正了。Too late。隻好忍痛據了。
當年也傻,以為手寫了接受信就是寫了賣身契,不能反悔了,怕簽證有問題。
後來告訴LD,他說當然可以反悔,隨時反悔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