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要離婚,存在肯定有理由,能滿足當事人的需求。第二種算良配的話,誰願意做那個百依百順的人?我也想找,自己不願做。

來源: 2023-07-01 10:39: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