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點專業信息。大學錄取時, 有個表列出許多需要考核的area,然後由不同的

來源: 2023-06-29 18:34: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Evaluator 將自己給的score填進去,比如說,住地, 麵試,成績,領導力,自述文,推薦,體育特長,義務小時等等。通常是3到5人分別對同一個申請人進行評估,然後, 比較每一個人的評估結果,並給出理由,進行討論,此時可以修改自己的score。然後將5個分數加一起, 得出一個平均值。再由另外的人將每一個領域的平均值score加起來得到總分。

 

這次法院討論的是,不應該以種族群體作為標準,也就是說, 如果評估中有因為族裔不同而得分不同的信息就是違法。判決說,應該考慮學生個體可能對學校進行的貢獻,而不是族裔群體。怎麽衡量可能進行的個人貢獻呢?如果申請人來自一個黑人家庭,學的又是教育, 那麽他可以以他的經曆告誡其他族裔的人黑人家庭是如何在家裏進行交流的。那麽在campus contribution 一欄中得到分數。如果申請人是個癌症患者,如果他在自述中寫到護士醫生怎樣的對話給了他戰勝病魔的信心。這個也是他可以做的貢獻。也可以得分。如果有CPR證書,並進行過急救,那麽也是community需要的技巧,也可以加分。如果, 隻是成績好,而成績隻是5分, 當然影響總分。

 

美國的大學教育是把學校建立為一個community ,一個社會, 讓學生在校園社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practice這些角色的責任。

 

說實話, 錄取過程中如果有歧視就是製度上的標準問題, 而不是individual的問題。比如配額是標準問題。

 

哈佛和耶魯大學校長的comments都說要繼續多元化。這是對的,多元化要繼續,但是將一個申請人放在一個群體裏進行label,並因此而得到分數, 不是因為他個人的經曆, 而是一個個人不能control的群體裏進行評估會造成stereotypes。比如說,亞裔申請人就出生在亞裔家庭,因此得分或不得分,和個人能力無關。這是不許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