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條例看怎麽解釋,不是非黑即白。這鬼子法官不明白香港與大陸微妙的關係,這案子如果在香港判,你斷無勝機。國航也沒把你這案子當回事,如果較真,找真正的律師而不是法庭委派的話,你勝算仍然不大。 過去就過去了,以後接受教訓,別再玩這花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