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國航的官司打贏了!

來源: 2014-08-19 17:18: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給大家通報一聲:1年零3個月前開始和國航打的官司,今天總算塵埃落定:我贏了!終於出了一口氣!
中間過程大概是這樣的:2013年5月上訴,6月立案,10月聽證(期間和法院信件來往了多次,爭取到了離家較近的一間法庭,算是在和國航的頭一次較量中略占上風)。國航的行李托運經理和另一女士(猜測是客戶關係經理)不辭辛勞地乘三小時火車趕到,與國航雇的一位本地律師一起出庭。庭上國航一方極力地歪曲事實,不停強調‘從北京到香港需要入境許可;沒有入境許可就隻能停在北京’的混淆視聽的強盜邏輯,並提出所謂‘北京出入境的規定’一說。法官思維非常敏捷,直入主題,說事情很簡單:凡居住海外的人要回他們自己的國家,有疑問肯定是向他們自己國家的大使館求助。所以問題關鍵就是向中國駐英大使館求證。於是達成了在2014年3月份第二次聽證會前,完成雙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國航律師執筆起草一封給中駐英大使館的email的意見.
毫無疑問,之後幾個月內和國航律師的信件往來幾個回合,對信件內容各執一詞。國航律師起草的信件最終版仍是機關算盡:比如說很小心地避免用‘轉機(transit)’這個詞。比如又一次強調所謂北京出入境的規定,卻沒有書麵證據支持。還比如信件一開頭就提到‘國航作為辯護方和乘客作為控方’想以政府大公司的氣勢壓人,等等。結果還是被看似沒睡醒卻精明十足的法官一一否定。所以第二次聽證,時間花了不少,事情隻幹了一件,就是終於確定了雙方都滿意的谘詢郵件(實際上國航對信件內容同意得有些勉強,因為內容太真實準確,沒法誤導大使館了)。基本上隻要中國大使館辦事公道,我應該就是勝算在握了。
最後事實證明,世界上還是有公道的。8月初收到法院的來信,判決國航半個月內作賠償。在國航的支票寄來的當天,因為是掛號信要簽收,我不在家,結果馬上又收到一封國航律師發來的郵件,催我趕緊簽收,大概怕又出什麽漏子吧。
我的國航的悲慘經曆是2012年的7月,到今天2014年8月,曆時兩年零1個月。時間,精力花了一些,但值得!如果你遇到了和我相同的境況,被國航以沒有入境許可的名義拒絕入港,你是有機會索賠的。國航這種惡劣的行為和態度,隻有在更多人的監督下才有可能改變。我也將自己的經曆告訴了英國民用航空管理局(CAA),這樣他們也可以轉告向他們投訴國航的人,去爭取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