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給我的建議和幫助!還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在此之前,我以為我和他是會過一輩子的,一家人不用計較的,所以從來沒算計過,所以才會有今天我和他名下的一無所有。 昨天想要取錢才發現,我和他名下根本沒有任何存款了, 我想我應該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了。
他現在辭職在家, 沒有任何收入, 而我目前在上海找了份工作,是有收入的,不會還要我付他贍養費,撫養費吧?這樣的情況下, 我是不是該等他重新工作後再離婚?
如果他未來收入很高,是不是即使我和他一人一個孩子,他也要支付贍養費,撫養費? 撫養費是不是按收入比例來算?
把兒子給他,更多的是因為我認為男孩的成長更需要爸爸,這樣他才會有陽剛之氣。 可是我又很擔心他再婚後,他妻子對我兒子不好,或者索性把兒子交給爺爺奶奶撫養, 這些都是我無法容忍的。 我能不能把這些寫進離婚協議,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的話,我可以拿回兒子的撫養權?
查了一下,像我這樣要離婚的話,先要分居兩年。分居需要法律證明嗎?還是可以在中國辦個公證什麽的,問了英領館,他們不管這事。還有離婚協議,是最後才簽,還是分居時就要談好的?
謝謝大家,幫我查了那麽多英國的福利。我不想靠福利生活,我想還是等女兒4歲再回英國吧。畢竟福利最多隻管溫飽,而我想給女兒更好的生活!
再次謝謝大家! 深深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