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必爭。---1

來源: 2011-09-23 05:14: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近我為了點小錢,同時和三夥人周旋。有人認為,一共加起來都不到一百棒,不值。我卻不這樣認為,在周旋中,你得到了錢,練習了英語,增加了經驗和閱曆。

第一夥人---保險公司。

第二夥人---銀行。

第三夥人---火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