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遊,這事兒你有點過了。樓主的話至少表明他是部分了解事實的。你不能因為人被殺了就不顧事實啊。
來源:
oldpp
於
2011-05-07 18:04:06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我相信如果不是心裏這口氣憋的太久不會去走這條絕路,一條很絕的路。殺了這麽多人肯定應該受到法律懲罰,但也應該看到事情另一方麵啊。
我欣賞你去日壇打架,但這事兒俺不能同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