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說的沒錯啊,,,2.5x12=30,3.3x12=40。

來源: 2010-12-20 09:29: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說的年收三四十萬(工資獎金都算上,稅前),不就是你說的2萬多,3萬多麽,,,

國企不到2萬,比外企略少,也沒說錯吧,,,

三四十萬確實是個坎。

 

至於比例的問題,有可能是愛出來玩的都是混得還行的?我不好說。相信你“努努力加加班”是沒問題哈哈,想直接回去一步到位比較難,不過要達到一半的水平(15-20w?),你在這邊工作一段時間了的話應該問題不大。多和朋友聯係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