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想法是夫妻分工,隻要一方有一份正式工作,另一方
來源:
馬來人
於
2010-05-26 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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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出去嚐試BUSINESS,失敗了全家餓不了,贏了要比打工有出頭機會,也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