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剛拿到永居,關於離境時間限製方麵有些疑問,請高人解惑。 我知道, 1 可以離開up to 2年,2年內回來永居都算數 2 入籍前最後一年不能離開超過90天 那請問, 1 我現在先不入籍就拿著永居的情況下,可以回國超過90天小於2年嗎? 2 這個2年可以重複使用嗎?就是說,如果我一直不入籍,那豈不是隻要每2年我回來一下就可以了?(沒那麽好的事吧?)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