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工簽申請永居(問題救助)

來源: 2009-11-04 12:09: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五年的 workpermit,五年的 visa 。

visa的有效期從簽發日開始 - 17/02/2005 至 17/02/2010. 可是工作時間是從 01/03/2005 至 28/02/2010。還將繼續在原單位工作,我打算從01/02/2010申請永居。

我擔心的是簽證時間沒有涵蓋工作的五年時間。但是又有誰是簽證簽發日就工作的呢?總得有幾天的準備時間吧。難道為了幾天的時間還得做 visa extension? 一個五年的work permit 得辦兩次簽證才行?

這個問題有人說不要visa extension,有人說要,請高人指點!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