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地回答你的問題。
從法律的角度,出生時父母一方有PR的兒童自動成為英國公民。英國內政部如嚴格按法律條文辦事,無法出具未入英籍證明,隻能辦理放棄英國國籍證明。
你說的未入籍證明應該是"Confirmation of Non-acquisition of British Citizenship"。根據HomeOffice網站提供的信息,這個證明是proof that you have not become a British citizen by registration or naturalisa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適用對象是"foreign or Commonwealth resident in the United Kingdom."有PR的中國護照持有者也許需要用這個75英鎊的證明去大使館辦理/延護照。出生時父母一方有PR的兒童是自動獲得國籍,不是通過"registration or naturalisation "獲得國籍.因此隻能Renounce/Give up英國國籍。
從實用的角度,大使館要什麽就辦什麽唄。如果兩個都可以辦也都有效。哪個便宜容易辦就辦哪個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