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被咱自己的大使館曾經折騰的經曆吧--關於辦理委托書
就是由於婆婆在英國,需要寫個授權書給在中國的公公,辦理一處在公公名下的房產銷售事宜。此要求已經不合理了,不過人短期內也戰勝不了規定,那就辦吧。
查了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網站,按照要求準備好了各種手續,請好了一天假,帶著婆婆去了倫敦。把資料遞上去,大使館的人看都沒有好好看,就說,這得找律師行替你們辦理。我問:律師行然後是否還是要找你們辦理?他說是的。
我在此時質問大使館,
(1)按照你們自己網站的要求,需要辦理委托的人就站在你們麵前,隨時在你們監督下寫授權書,簽名,為什麽還要找律師行?
(2)如果必須通過律師行你們才能給辦理,為什麽不在網站直接寫明?
該名辦事人員說,他不知道網站都公布什麽內容了,但是他會向領導反映情況。但是我們的委托書必須要通過律師行遞交,他們才予以辦理。
我抱著對大使館官僚主義的憎恨,打車去了律師行,結果律師行收取我們資料,在看似律師的麵前,我婆婆簽了名,交了300鎊給律師行(使館網站公布的好象是60鎊,記不太清楚了),然後律師行把這個簽名以及我們準備的其它資料,遞交給大使館。
我被折騰出去一天off + 300鎊辦理費用 + 120鎊路費,我沒有其它同誌們的鬥誌,還想同大使館爭取爭取,我覺得我太渺小了,使館怎麽說,我就怎麽辦了,我迄今為止,對使館的憎恨已經漸漸忘卻,但是我始終沒有明白,在律師麵前簽名,同在使館工作人員麵前簽名,有什麽不同?另外在使館工作人員麵前簽名,是使館自己公布的辦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