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怎麽第一條就亂搞: "中國公民在英國出生兒童,如父母一方為英國公民,或持有英國長期居留權,該兒童具有英國國籍,應申請赴華簽證。" 還是女王覺得自己子民少了,外國小孩一出生就自動獲得小英國籍了?好像美帝才這麽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