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這事怪不得大使館。隻怪HomeOffice攬錢攬瘋了。

來源: 2009-05-02 16:47: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既然英國法律規定,父母有PR的孩子可自動獲得英國國籍,而中國又不允許雙重國籍,大使館要這個材料無可厚非。

英國內政部出這麽一個破證明要400英鎊,簡直瘋了,卻沒人聲討。

雖說是中國的使館為內政部提供了發財的機會,中國大使館的要求從本質上是合理的。貪婪的是英國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