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倫敦高一點.但確實這個數字不算什麽高工資.
不過我覺得關鍵問題真的不在這裏.我們都受過很好的教育,掙個養活自己的錢,把簽證搞定,應該能做到的.2000,3000,4000,都是一個意思.都是自食其力,打工掙錢的階層.
一個月掙2000就不幹,掙4000就幹,這是在相似的其他條件下的跳槽的想法.
我回國不是這麽想的.我就是覺得我的父母在中國,我要和他們在一起,我的事業在中國,我要做我喜歡做的事情.多少錢也不換.也換不來.所以這個開價就沒什麽了--何況確實沒什麽.當然我在國內過的要是特不好,也許也會想的.
這個每個人,每個階段可能都不一樣.單純的工資差別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