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努力學習123同學

來源: 2009-04-06 07:28: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去年的 P60隻顯示我在現在公司的收入,沒有前一家公司的收入。問了hr,說是上一家公司的p45上的final tax code 是個non-cumulative code,所以以前公司的收入沒有在上麵。

請問這種情況下如果是作為收入證明的話是不是要把P60 和P45一起寄過去?

另外,很多人申請pr都寄p60,不過我看home office的申請表好象有沒有說一定要p60. 我的感覺是payslip用來證明收入已經足夠了,不知道你的看法如何?

先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