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加州新地主terminate notes要怎麽樣給房客?

來源: 2012-12-09 18:07: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新地主一枚,就遇到麻煩房客,從5月份起就斷斷續續的拖欠房租.這個月(12月)的房租,今天都9號了,還沒付。 


到目前為止欠3000多元,他們的Lease1月5號 滿一年。


我昨天寫了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 and 30 days notice terminating month -to-month Tenancy.


昨天他們沒在家,我訂門上一個,然後又去郵局郵寄了一個,。


請問,我想讓他們到1月5號搬走, 剛看到給法院的UD-100,怎麽說是,要訂門上,還要郵寄, 還要給一個人?


到底要怎麽做,才可以合法讓他們搬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