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祖師爺!哈哈哈。是的。這是波世頓商業租賃標準合約。當然加減乘除某某條款在合乎

來源: 2012-12-06 18:36: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出租法條款之內也是可以的。。。。關於賣出的傭金(它這裏的意思是不管誰賣出(如不是此經紀)或屋主自售此立約經紀都可以分到百分6點五。)雖然是標準合約但總覺得對屋主來說太過束縛!額早上問過經紀他說這樣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因為一旦出售租約裏所說的leasing 傭金就會沒有了。這個條款是防止屋主和租客之間不通過經紀而私售。說得也有幾分道理但就是覺得以後會綁手綁腳!額明天想再說服他們拿掉這個加上和他們現在就簽署出售合同讓他們獨家代理!(半年或1年期)這樣會不會使他們有安全感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