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楊家這個問題很富挑戰性,值得探討一下:)

來源: 2012-11-22 21:14: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認為,作為貸款是不合算的。因為用貸款雖然避開了gift的issue,但是從你的案例來說,假如你親戚作為向你貸款而還款,首先你的親戚付了15%的LT gain,然後,你收入的$85k需要付利息的income tax (ordinary income tax rate)。假如你親戚投資的不是股票一類,而是實體生意,可以考慮合作投資分利方式。

可能想的不對,僅供思考用。問會計師應該有更好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