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了一個拍賣房.20萬的房子8萬就拿下了.原因是目前有不付房租的房客住裏麵 (2個女人,一個是單親媽媽帶一小孩).銀行把麻煩扔給我了.法律上房子雖然是我的,可是我現在連鑰匙也沒有一把.隻有一個房客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去她從來不接.留message也從來不回.以前沒有遇到過這情況.請這裏的老地主們指導一下,下一步該怎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