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再花前court, 每填的表交幾百..最後請警察去銀行拿錢(有錢的話)

來源: 2012-11-14 14:32: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美國法院一樣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我隨便找個project, 一天就是 500元..有哪個工夫追 4000元?

真和那窮人耗不起, 我得死多少個快樂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