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再花前court, 每填的表交幾百..最後請警察去銀行拿錢(有錢的話)
來源:
sisbio
於
2012-11-14 14: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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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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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一樣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我隨便找個project, 一天就是 500元..有哪個工夫追 4000元?
真和那窮人耗不起, 我得死多少個快樂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