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個秘密,我就是福利製度的收益者,但我覺得福利被濫用了
三年前我被laid off,因為早有創業的準備,所以第二天就行動了,根本沒去正經找工作,但交了這麽多年的稅,該有的福利不願放過,我一直在領失業救濟,隻要每周往外投份簡曆就可以領了。
創業的前兩年實際都是負債經營的,福利的錢減少了我許多壓力,但沒有它我也是能過來的,我有不少投資房出租,老婆也工作。直到領了90周的時候,我的生意開始賺錢,我主動停掉了領取救濟。兩個月後,政府才例行公事般的寄信來說,你的救濟金不能再領了。算了算,的確最多可以領到99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