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裏以前到法庭大概3周時間可上庭,現在是40多天,請法警趕人是一個多月,我看跟民主黨肯定有關。
來源:
種菜忙
於
2012-11-04 19:55:37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