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投壇寶地, 誠懇請教: 前段時間遞的短賣屋銀行批了, AGENT 建議接手已住在裏麵的租客, 按MONTH TO MONTH, 說這樣我沒有任何開銷, 立碼可以收租金, 聽起來不錯, 很快就是冬天和節假日, 我也想圖方便. 但是, 會不會有什麽隱患?有哪些手續必不可少? 怎麽樣盡量保護俺新地主不被惡房客欺負? 煩請各位多多發言, 俺洗耳恭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