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一樣了。額們這:1。帶張五千或一萬的或再多點(跟據房子價值)本票(依拍賣方所要的數目)
就可以參加了。拍到後30天過戶期或更短(本人拍過兩次沒拍到所以這個過程不太明僚。2。額兩次都是以般性質的拍賣。就是說如果拍不到當場銀行員(賣方銀行和拍賣員同時在場)所要的價格。他們完全可以取消拍賣的。一但給人拍走所欠別的債務也一並賣方乘擔走了(類似正產買賣)而買主可到幹淨產權了。當然拍到的價格也不是說3萬對20萬這麽離譜(20萬3萬就拿到的怎麽可能沒有別的債務)。14,5萬就很好了。。。拍賣很多種額說的隻是其中一種尋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