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樣的生意?

來源: 2012-10-24 15:48:4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初出租合同是怎麽寫的呢?容不容許分租?有沒有寫上“訪客最多容許暫住X天”的條款?如果明確不能分租,訪客不容許過夜,有意外房東是不應該擔任法律責任的。

房子出租確實是有很多burden的。 做地主前就一定要有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