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分享。 我知道

來源: 2012-10-07 12:05:3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個“地主”, 把自住房租出兩間給學生住,不給租客買意外保險, 合約寫明租客發生意外或財物被盜, 完全由租客負責,不知道假如租客在他家發生意外是不是真的和他沒關係,或者租客引起火災又怎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