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不得不同意師兄一下。
現在銀行很難弄,尤其是大銀行,能把人搞瘋。新地主買貴房子,不用等到你貸10個,能貸到3,4個就算高工資了。
我上次自己一個人貸款,他非講房租收入要兩年的稅單才能算。這還罷了,還非把我的自住房的稅,保險,HOA全算我一人頭上,算成我每個月的debt。我們的信用卡按月付清的,但他把我當月連statement都沒收到的balance全算我一人頭上。我跟他說這兩項憑啥都算我頭上,我跟我老公一人一半,你隻能算50%。人家理都沒理我。好象那個debt-income-ration特苛刻,38%。收入他隻認工資部分,獎金他還要把你幾年得的平均一下。
銀行的流水帳每筆都查,筆筆要解釋。我有一信用卡我老公用他的銀行賬號付的錢,他一定要知道誰付的,非要看我老公的銀行的流水帳。我貸款,你看我老公的銀行流水帳幹嗎?
我差點被他們搞瘋了,都不想貸了。最後關頭,他居然又貸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