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經realtor 推薦一房客9月入住到現在還沒交房租,隻付了deposit。今天已經6號了,所以我打電話催了她幾次交費,她就很生氣,說我汙辱了她的人格。她說她很有錢,她還可以一次付2個月的錢,她也不再呼付later fee。但是她要等到我把她告到法院後,再付款。我的房客是中國人,女性帶一女兒。是來自北京的在boston 的著名大學做訪問學者。租了2間房。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怎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