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法官一般是打壓地主的
我以前上過幾次庭,有這感想,很生氣,今天,聽到另一地主朋友昨天上庭,房客二個月沒有交租,他一分分算得,房客欠他2870刀,結果,法官算才給2100刀,看都不看他的帳單,1,減掉late fee,2,不安月算,按天算,3,沒有給地主具體賬目,地主很氣,後來跟我講,我安慰他,我認為,法官一般護著租客,都是少算錢,盡管很難拿回來錢,但法官為什麽要少算?他的算法難道就是王法?我不當地主,說實話,也是對美國法院大春哥的失望。所以,我勸那個地主,上訴!nnd!要法官一筆筆給出賬目來!地主們,俺的建議對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