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根本利益衝突之下哪裏來的和氣?一切按合同辦理。
大多數的租約合同都會標明,如果租客提起搬走,TA仍然要負責一直到合約時間的房租。不知道老地主講的收雙份租金是什麽情況。但是大多數的情況下連SD都可以不退還。
‘和氣生財’是那位古人講的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