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必要條件,一是收入,二是信用。千萬不能心軟。

來源: 2012-08-14 06:14: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剛剛查了一個人的信用--

開始申請,不肯給現在地址。給的是郵箱。

當然,沒有現在地址,決不批準。你不可能住在郵箱裏麵。

給了地址,明顯不是現在的地址。

一查信用,WOW。 變著法子騙人。名子好幾個。

去年剛剛被驅逐過,現在還欠著前房東的錢。現在的地址果然和信用報告上的不同。

6個討債記錄。9個帳戶不按時付款。

所以,奉勸大家租房,一定要查信用。否則倒黴的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