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就是要不怕上法庭,雖然法庭的判決不一定公正,起碼給自己機會找會公道。

來源: 2012-08-13 07:35:3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支持你的堅持,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無可厚非,可是這個cases,我覺得最後的法官不公道,車子才剛出門,就壞了,賣主倒黴。這個case還有一個教訓,一定不要買舊車,除非懂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