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人才濟濟,問個房地產相關的法律問題。

來源: 2012-07-19 11:29: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幾個月前重新貸款時(直接從一家小銀行貸的,沒有經紀人),銀行當時的在一些費用上與我有爭執,多收了我的錢 (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誤,多收了我3個星期的利息)。當時主要考慮到,很難找到其它替代銀行,就忍了。我也一直按時付月供。
近來銀行找我,說當時借款的借據(NOTE)上有錯,要我簽字改正。考慮到他們那時的態度,我懶得理他們,讓他們著急去。現在銀行通知我說,如果我不配合更正,就要法拍我的房子。打官司還要我出律師費。我不懂的是,既然我按時付款,他們有權這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