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幸運!上次我去了八次法庭,才完成驅趕,都是因為數字的問題,還是不要錢,就趕人走最快。

來源: 2012-06-28 17:07: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部分錢是要不回來的,隻是浪費時間。

遲納費不可以算在欠款裏,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