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交了3百。然後額就上法庭寫欠7百加庭費警察費(八百七)。昨天被告莫到自然勝了但法官最後提醒說以後記得不可通知上寫的和法庭的不一樣。因為這樣被告可以很大機會反告反辯。額以前一直以為寫個收據就行了但為了安全無失大家還是如果要準備上庭了還是要麽收全部要麽不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