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他作甚,出庭就出庭。要是房客輸了,他還得付律師費。

來源: 2012-06-16 21:36: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前我有個房客自己就是律師,也威脅要告我。我才不鳥他。一分錢不退。
律師信一般是免費的,很多窮人官司纏身,都有加入一種membership,律師信隨便寫。即使要花錢的,也是最多幾十塊錢而已。
我總覺得深證不怕影子歪。有破壞就是有破壞。沒拍照的現在趕緊去拍。真要上庭,據理力爭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