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查了。

來源: 2012-06-11 06:58:4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因為懷疑租客是否有經濟能力。我們是跟agent說是否能讓租客提供。後來租客就提供了。當然隻提供了一個銀行的。然後我們才簽的合同。我覺得沒什麽過分不過分。如果租客認真,不會不提供。相反不提供還真說明有問題。不租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