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昨天的帖得罪了某些agent. 但這也說明
Agent 和 buyer 的利益不是完全重合的。
我當然理解某些老中agent 對dual agent 的不滿,因為老中agent 幾乎都沒有做dual agent的機會。
銀行的REO房在老白agent 的手裏,短賣房在老墨的手裏。老中一是人少,短賣,止贖的更少。
我如果用buyer agent, 就盡量用老中agent, 同族嘛,互相照顧嘛。
但短賣就是這麽個市場,有listing的為王。
就同一老墨代理,三月份又找到我,又有類似的一個deal, 但要我多付他一萬,我猶豫了兩天,嘿嘿,the deal was gone. 就像他說的一樣,他那的cash investor 排著隊等deal呢。這家夥手裏經常有上百的listings.
法律層麵上的問題,不過都是些技術和程序問題,對這些老油條而言,玩合法的遊戲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