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一個buyer agent,也給了一個offer。但是因為房子很槍手,被告知拿不到。但後來直接給listing agent 聯係,他告訴我,如果我讓listing agent 也同時做我的buyer agent,再遞一個稍微高些的offer,他可以去和銀行聯係,言下之意還有些希望。但我如果直接就這麽做了,也沒有告知第一個buyer agent,將來會有法律問題嗎(我和第一個buyer agent並沒有簽任何協議)?這裏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