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對夫婦with 2 years old kid. 隻給太太的信息, 太太沒有工作,但不願給老公的信息, 說是老公有自己的公司在杜拜,來來去去, 老公也不願意在lease上。可以提供co-singer, 前房東信息,願意一下付6個月房租, 可不可以租給他? 會有什麽貓膩嗎?租金4千以上。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