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對你的問題的參考答案:
來源:
yunhai-shibei
於
2012-04-07 21: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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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實際上是從2009-2012三年。也就是今年四月底應該知道是否可申請到。為了再給他們個機會,跟他們續簽到6月底。
我們心裏也沒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