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對你的問題的參考答案:

來源: 2012-04-07 21:34:4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實際上是從2009-2012三年。也就是今年四月底應該知道是否可申請到。為了再給他們個機會,跟他們續簽到6月底。

我們心裏也沒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