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買的小CONDO,當時拿了8000刀的CREDIT。住了兩年,然後2011年買了HOUSE,原來的CONDO改為出租。這兩天在報稅,好象這8000刀要全部退回。老話說的好啊,不是你就不是你的。可是在手裏轉了一圈又出去的感覺......有點心痛是不是?
所以上來求教:1,象我的CASE,是不是要退回這8000?
2,2011年新買的自住房,有沒有類似的TAX CREDIT?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