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什麽建議,我們能恩威並重,請他走

來源: 2012-02-29 13:50: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非常謝謝各位的建議。我在nyc。我們問過律師,他們說要上法庭。本來我們打算換鎖,讓他告我們,因為我們設想他沒錢請律師告我們。現在看來不能莽撞。下次合同中一定寫明可以換鎖。

各位有什麽建議,我們能恩威並重,請他走